结婚领证需要双方满足什么条件?准备哪些材料?有这方面疑问的网友,或许这次的内容能给你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想了解如何领证,可以直接在本站查询相关信息。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自愿结婚;
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另需提供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单位印章(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您声明的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请先到公安部门更改);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双方均非湖北省户籍的居民,需提供至少一方的武汉市有效居住证原件;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现役军人需提供由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有效军人证件等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婚姻状况为离婚、丧偶的,须提供能够证明现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