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启动此次揭榜挂帅项目迎来首批名单,其中发布了卡脖子技术攻关的揭榜要求,真的揭榜挂帅项目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本次揭榜挂帅有哪些评审流程,下面了解下。
3月3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系列新闻发布会之三——武汉创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新闻发布会。
武汉市科技创新大会上公布的首批武汉市科技重大专项“卡脖子”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5月17日前,均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提交揭榜书。
这次的“揭榜挂帅”方式有一些创新,以前科技项目的组织方式一般为专家确定指南,项目申报后,再进行专家评审。
本次“揭榜挂帅”项目,方向的选择从产业需求出发,致力于解决实际生产中的“卡脖子”问题,通过走访企业、请教专家、部门会商、专题论证,筛选出这些前期基础好、攻关需求强、产业支撑足的技术方向。
本次榜单需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来揭榜。围绕榜单方向,集中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力争在高精尖缺领域创造出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原创性科技成果。
聚焦我市产业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以“揭榜挂帅”方式实施“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三年内可能攻克的“卡脖子”技术,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首批5个榜单的5个技术方向,属于“光芯屏端网”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和生物技术产业,在武汉965产业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徐涛介绍,此次榜单聚焦产业发展的痛点和难点,致力于在保持现有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强化“临门一脚”的突破,推动关键技术环节自主可控,提升产业竞争发展实力。
武汉市科技局表示,热烈欢迎有实力的专家和科研团队,组成以武汉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共同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
3月29日,武汉市科技局在官网同步发布了“卡脖子”技术攻关的揭榜要求,包括:
(一)牵头揭榜单位应为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均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揭榜。
(二)牵头揭榜单位应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主营业务与榜单研究内容所属领域一致,具备良好科研基础、研发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大型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组织管理经验,且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3000万元。
(三)每个项目榜单应整体揭榜,覆盖榜单所有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项目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子课题。
(四)所有参与揭榜单位签署联合揭榜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及分配、收益分配、知识产权权属、协议签署时间等事项。
(五)本批5个榜单牵头揭榜单位与合作单位的配套经费总额与市科技研发资金比例不低于2:1。市科技研发资金拨付至武汉以外合作单位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揭榜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鼓励揭榜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对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据实列支。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经费时,总经费不足部分由揭榜单位自筹。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揭榜单位正式职工(以社保关系为准)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仅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和总经理),1961年1月1日(院士可放宽至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项目负责人须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具有组织协调管理大型科研项目的能力,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任务,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八)牵头揭榜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没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九)项目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十)申报项目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如有涉密内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十一)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得参与揭榜(合作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揭榜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
(十二)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揭榜单位对揭榜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三)项目涉及到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体实验、组织或细胞实验等相关内容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尊重生命伦理准则。
(十四)参与项目榜单编制的专家,不得参与揭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