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交警发布新闻说有一辆货车肇事逃逸,还有三人受伤,这胆子也太大了吧,现在这个念头还有人敢肇事逃逸?路边到处都是摄像头,天罗地网你能够逃到哪里去?劝告各位司机朋友如果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尽快报警处理。
1日晚6时许,武汉东西湖区张柏路一红色货车逆行肇事逃逸,致近十台轿车不同程度受损,部分行人受伤。“开始还以为是司机走错路了,但发现他不仅没减速,反而加速冲进了车群!”目击者说,当时货车在机动车道连续撞击轿车后,速度趋减。随后,货车撞击一辆白色轿车后,碾过绿化带行驶到另一侧道路,随后加速逃逸。晚8时许,肇事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被抓获。
据@武汉东西湖交警 通报:11月1日17时许,东西湖金山大道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货车(车号鄂F NW591)肇事后逃逸,致3人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追击嫌疑车辆,截获该车并抓获肇事司机袁某某(男,31岁,湖北谷城人)。经初步调查,袁某某涉嫌酒驾。目前,伤者送医治疗均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相关处罚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