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9月开始我国就开始进行药品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就检查了几批不合规药品,各地方均有,也许家中就有它。使用不合规的药品,对身体的副作用大,因此不建议使用,下面来看停售药品名单。
近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

1、吉林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石斛夜光丸
标示为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2批次石斛夜光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2、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克拉霉素缓释片
标示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克拉霉素缓释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干燥失重。
3、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用阿洛西林钠
标示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阿洛西林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液的澄清度。
4、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复方金银花颗粒
标示为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复方金银花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
5、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红景天和制川乌
标示为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景天和1批次制川乌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性状。
6、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前胡
标示为安国市彤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前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
7、湖南省自然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秦艽
标示为湖南省自然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秦艽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图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2019年10月17日,最高检、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项行动于2019年9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开启一波整治行动。
山东省7月已核查确认,标示15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4个品种共16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梳理发现,这16批次药品中,有6批次为制剂,10批次为饮片,涉及常用药复方氨酚烷胺片、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等。

湖北省7月已核查确认,65批次药品中,有4批次为制剂,涉及常用药补肾强身胶囊、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另外,还有61批次为中药材(饮片),包括丹参、红花、白鲜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