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于一月份江夏区的一个开发项目中发生坍塌事故,目前坍塌事故的原因已经表明,但是坍塌事故导致六死六伤,许多人都为这些逝去的生命感到惋惜,同时也提醒大家在从事这种高危的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下面一起来看看这则事件的具体处理。

发生地点:江夏区五里界天子山大道1号的武汉巴登城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一期一(1)二标段
发生时间:2020年1月5日15时30分左右
门楼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架体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搭设,⑯轴线处400x1200梁支架沿梁跨度方向扫地杆、第一步水平杆缺失,使得水平杆步距超过方案设计步距的两倍以上,致使梁支架的稳定性不满足设计承载要求,且门楼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在搭设完毕后未按要求进行验收。
现场在进行浇筑时,违反专项施工方案中采用对称浇筑的要求,对门楼坡屋面采用不对称浇筑,实际产生的附加弯矩增加了B轴线处400x2560梁支架立杆承受的压力,导致该处梁支架稳定性不满足设计承载要求。
现场浇筑完竖向结构(KZ1和KZ3两根框架柱)后,未按照方案中“竖向结构强度达到50%以后,再浇水平构件”的要求,随即开始梁板浇筑,由于竖向结构强度不够,B轴线处400x2560梁钢筋随支架变形下挠,将框架柱拉倒,增加了事故的规模和惨烈程度。
经对现场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架体材料(钢管、扣件、可调顶托)进行取样,并送检,发现部分材料不合格,导致架体承载力及稳定性低于专项方案的设计预期。上述原因叠加,导致事故发生。
1.施工单位:
未严格审核建设施工劳务作业资质,把劳务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劳务单位;
未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且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在强度未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即开始上部梁板的混凝土浇筑;
未按规定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架体材料进行查验,部分钢管、扣件、可调顶托等材料不合格;
盲目组织现场施工,在总监理工程师未签署浇筑令的情况下违规组织浇筑施工作业;
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安全员未取得相关安全管理资格等。
2.项目劳务单位:
未取得建设施工劳务作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不具备承揽建设施工劳务工程的资格;
在承接劳务工程后,将劳务工程转包给个人劳务队伍,存在违法转包行为;
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工作台账等。
3.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人员未经监理业务培训,安全监理工作能力不足;
未严格审核湖北强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相关建设施工劳务作业资质;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毕后未组织安全验收;
现场安全监理和巡查检查缺位,事故当天无监理人员在岗等。

目前处理结果暂未公布,大家面对坍塌事故的时候一定不要惊慌,沉着冷静想办法处理。
1、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米以下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2、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
3、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或外运,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4、基坑、井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5、挖孔施工应按照“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6、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7、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8、距临时围墙2米内不能搭建宿舍、仓库等设施。
9、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10、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11、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12、除建筑物一般不能采用推倒办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b)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c)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13、架子上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防止架子坍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