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我国外交部和移民局发布公告,宣布此后有序三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不过你知道什么是居留许可,什么是签证吗,它们之间有哪些区别。本次公告中提到的三类居留许可有时什么意思,下面我们来看解答。
标注有“外国人居留许可( FOREIGNER’S RESIDENCE PERMIT )”字样,居留事由( PURPOSE FOR RESIDENCE )代表居留许可的种类。“居留事由”一栏标注“工作”“私人事务”或“团聚”字样的。居留许可是外国人持相关签证入境中国后,向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的居留证件。
签证则通常由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签证(图2/图3)均有明显“签证(VISA)”标识。
自2020年9月28日0时起,允许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相关人员无需重新申办签证。如外国人持有的上述三类居留许可于2020年3月28日0时后过期,持有人在来华事由不变的情况下,可凭过期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相应签证入境。
允许入境的三类人群为“居留许可”人群,与“签证”是不一样的,主要还是针对一部分长期居留在中国的外籍人士。按照规定,持长期类型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华申请居留许可。
比如持有中国Q1家庭团聚签证的外籍人士,就能在国内申请办理居留许可。申请居留许可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2、1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首次申请还需采集现场照片);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原件(1年内);
4、申请人持有的有效护照原件以及该护照资料页、照片页、有效签证页、最后一次入境章的复印件;
5、被探望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
6、健康证明(首次申办1年以上居留许可);
7、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因此如果希望能够回国,也可以考虑申请Q1家庭团聚签证,入境后再向当地相关部门提交材料申请长期居留许可。
Q1签证的颁发对象是:
1、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
2、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3、或是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而很多外籍华人申请的都是Q2短期(不超过180天)探亲签证,虽然持有Q2签证的外籍人士,如果身在国内也可以申请居留许可,但能否直接凭此类签证回国还需确认。
本次外国人入境更新公告,还是只适用于一部分常年居住在中国工作或学习、已经持有特定类别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其他持有多年往返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的海外华人何时能够入境中国,还有待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