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出门旅行或者是出差经常会乘坐飞机,也会携带行李,要是我们在乘机过程中丢失了行李,应该怎么找航空公司索赔呢?遇上这种事,应该怎么办?
1、飞抵目的地后,若发现托运行李不见踪影,先去机场的行李查询处询问。
2、如果无法查询到行李的下落,应立即持机票(电子客票)、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件到机场行李查询处申报,协同工作人员填写“行李运输事故登记单”,等弄清楚情况后再与航空公司商讨后续赔偿事宜。
3、托运过程中,行李箱或行李中的物品遭到损坏,如查明是由于航空公司的疏忽或野蛮搬运所致,航空公司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旅客可以提出以下4种赔偿要求:以旧换新、退旧买新、修理报销或现金赔偿。航空公司会根据行李的折旧情况和破损情况,酌情赔偿。
1、赔偿价格,按重量算
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有国内与国际之分。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及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旅客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为100元/公斤。而国际航线则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每公斤赔偿30美元,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最高限额为1000特别提款权(1个特别提款权价值约等于1.37美元,其比价浮动)。
无法确认重量时,按照旅客舱位等级所享受的免费行李重量赔偿。托运行李发生延误,一次性赔偿标准为:普通舱300元人民币、公务舱400元人民币、头等舱500元人民币。
2、贵重物品丢失,不赔偿
不少旅行者图登机轻便,往往将手提电脑、单反相机等贵重物品塞入行李箱,以为塞在衣服里保护就没问题。实际上,航空行李的搬运往往丢来丢去,比较“粗鲁”,为免意外,最好不要把贵重及易碎物品放在行李中托运。
一般来说,若托运行李中有贵重物品,如现金、票据、手提电脑等,航空公司有权利不予赔偿。此外,假如旅客没有按时办理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或托运行李中有违禁物品,航空公司也有权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