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贫困人口来说,大部分的慢性病或多发病均会让生活负担增大,因此为了减轻其治病用药负担,将大病医疗报销比例提高至60%,每年财政补助新增30元,下面我们接着看还有哪些大病被纳入大病专项救助中。
1、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新增30元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员补助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的标准,其中在新增的财政补贴中一半是用于大病医疗保障,也就是说大病医疗保险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5元。
2、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今年国家多部委会议要求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将群众负担较重的慢性病、多发病提供很多保障,因此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被纳入到医保报销。
3、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60%
原则上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19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而贫困人口将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2019年湖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加到25种,具体项目如下:
(1)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
(2)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
(3)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
(4)终末期肾病,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
(5)耐多药结核病(新增),脑卒中(新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新增),艾滋病机会感染(新增)。